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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的问题投诉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201 ℃

      导读:物业管理公司在对某个小区进行管理时,总会有各种各样的业主对各种问题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投诉,如果对于物业管理的问题的投诉不能及时处理,会大大影响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对各方面的事情都会有影响。业主投诉的物业管理问题一般都有哪些?请看本文详细介绍:

      物业管理的问题投诉有:

      一、对物业管理费的收费问题投诉

      对于物管收费,不少读者在电话里依旧指出深圳的物管收费过高,收费混乱,收费不明确以及所提供的服务不相称等等,其中最大的争议焦点在于与所提供的服务不对称、与小区配套不相称或是多年不公开收支报表等等,在这些争议焦点中,一些入住两三年后的小区较为常见。

      二、业主委员会并不是由业主真正管理

      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但是,有不少业主反映,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由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处“操纵”,因此在相关的一些问题处理上,小区业主委员会难以代表广大业主的声音及利益。

      三、开发商不交“维修基金”

      不少业主反映,物业管理公司并未履行好小区的公共设施的维护职责,当中有物业管理公司的原因,也有开发商的影响。

      按照房地产及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房屋竣工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时,开发商需按相关规定向物业公司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但实际上,不少开发商并未兑现,物业公司因为种种原因也未就“维修基金”向开发商追讨,使得房屋公益设施的维修保养出现难题,也为小区公共设施的日后维护埋下隐患。

      四、小区的公用设施被物管占用

      部分业主反映,当初买房时是看中了小区有相对宽松的公共休闲场所,但是搬进来后,原本的绿化带等场地被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改建成了棋牌室和健身房,并对区内业主实行收费管理。

      五、小区停车位被变卖

      小区内本身车位紧张,但车外却还是被物管进行变卖,导致,小区内业主的车无法停放,使区内车位紧张的情况加剧、

      六、物管是服务者并非主人

      物业管理的特殊性,以及物管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身分,使得物管在角色定位上左右为难,在相关问题上与业主存在偏差,似乎也是理所当然。在矛盾的处理上,因此也常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加上行业主管部门一直未能给物管明确的市场定位,这种理不清的模糊概念,加重了物管行业在“管理”与“服务”上的两难境地。

      部分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必须以服务者而不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出现。物业公司特别是管理处的完全运作是通过收取业主物管服务费而实现,虽然物业公司与业主存在法律上的契约关系,但物业公司最终要走向市场化,就必须效仿商家,把顾客视为“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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