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出台了,这是众望所归。这部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法规,明确了业主、物业管理企业、物业开发建设单位等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使我国物业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它的公布和施行,对维护房屋所有权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及时、准确地领会、宣传、普及《物业管理条例》精神,特别举办本次网上座谈会。
主 持 人:张 亚 法制日报社副总编辑
与会人员:
雷晓路 法制日报社总编辑
王振江 国务院法制办农业资源环保法制司副司长
陆克华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
左 力 国务院法制办农业资源环保法制司处长
王瑞春 建设部法规司法规处处长
孙宪忠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
张 锋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教授
董京生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
冯 涛 回龙观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
杨 杰 美林正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陈 伟 北京天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 纳 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公司总经理助理
[主持人说]:各位嘉宾已经就位,座谈会开始 [09:30]
[主持人说]:各位嘉宾、各位网友早上好!《物业管理条例》座谈会现在开始,首先对各位嘉宾光临本报,出席本次座谈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同时也热烈欢迎网友们在线关注本次座谈会,并积极参与。在社会各界人士的热切盼望之下,在众多媒体的密切关注之下,《物业管理条例》于6月19日颁布,将于9月1日起实施,今天我们就读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召开座谈会,这次座谈会由法制日报社和中国普法网主办,国务院法制办和建设部协办,由中国普法网进行网上直播,并采取网上互动的形式,请网友们积极提出问题,由现场嘉宾现场给予解答。今天出席座谈会的有法制日报社总编辑、中国普法网编委会副主任雷晓露,国务院法制办农业资源环保法制司副司长王振江,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陆克华,法制日报社副社长杨志生,国务院法制办农业资源环保法制司处长左力,建设部法规司法规处处长王瑞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京生,回龙观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冯涛,美林正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杨杰,北京天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伟,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公司总经理助理陈纳,法制日报社社长助理、中国普法网负责人周秉键,法制日报社经济部主任赵翔,法制日报社经济部副主任万学忠。此外,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教授张锋先生向本次座谈会提交了书面发言。下面发言开始,首先发言的是法制日报社总编辑、中国普法网编委会副主任雷晓路。 [09:34]
[雷晓路]: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朋友早上好!首先我代表法制日报社向入会的各位同仁表示热烈的欢迎。你在百忙当中法制日报社、中国普法网举办的《物业管理条例》座谈会,是对法制日报社的支持,也是对《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的推动,《物业管理条例》是一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国务院法制办以《物业管理条例》出台为契机,近十年来,首次在法规出台前公布草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开门立法,这是民主立法实践的重大进步。 [09:35]
[雷晓路]:法制日报社作为宣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为主旨的全国最大和最具权威性的综合性法制媒体,身体力行地投入到民主立法的实践中,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物业管理条例》的意见征集和普法宣传工作,更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使命。 [09:36]
[雷晓路]:早在2002年12月22日,根据国家法制办授权,法制日报全文刊登了《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此之后,法制日报连续刊登社会各界对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分类归纳的基础上,于2002年11月20日以一个正版的篇幅推出了聚焦草案十大热点话题,这篇报道也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讨论,条例正式出台后,法制日报不仅在一版显著位置刊登消息,评论员的文章,而且对《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全方位的深入浅出的解读,对立法过程中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进行了充分报道。这次座谈会也是我们法制日报社中国普法网深入宣传《物业管理条例》的又一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