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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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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委员会职责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95 ℃

      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拟定业主公约草案和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

      (三)执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四)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定期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的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六)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七)监督共用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

      (八)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成员出席,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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