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19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房屋出租 物业费改谁付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19 ℃

    问:上月,我在中关村附近租到一套一室一厅,双方也签了书面的租赁合同。前两天,物业公司上门来收物业费。由于不知这物业费是该我付还是房东来付,故此咨询。

    答: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的规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收取。房屋出租后,如果业主与承租人在合同中对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缴纳有具体

    规定的,以约定为准。因此,如果你和房东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由谁付物业费,那么就按照合同来办。如果合同中没有就此作出约定,则有房东支付物业费。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