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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收费难的成因和对策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26 ℃

  摘要:“物业管理收费难”问题,是现阶段所有的物业管理企业都要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因为它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还因为用一个数字就可以十分直观地反映出企业运转的状况。

  一、收费难的原因

  1 .开发商遗留问题。

  我国的物业管理有多种形式,但不管哪一种形式都与开发商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从业主的层面看,开发商的遗留问题主要是房产质量。有不少业主,分辨不清所发生的房产质量问题是建设质量的问题还是管理质量的问题。如果是建设质量问题,业主希望通过物业管理公司出面,代表业主向开发商交涉。如果发生的是管理质量问题,业主也只能通过向物业管理公司报修来解决。

  从物业管理公司本身来看,业主和开发商都期望尽快解决问题,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利用自己的力量或者协同开发商将问题解决了,不仅能缓解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而且也能使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得到业主和开发商更多的支持。实践也证明:帮助业主和开发商解决问题,其实就是帮助了物业管理公司自己。

  2. 消费意识不强。

  业主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所提供的服务,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是天经地义的,特别是物业管理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有偿服务,合理收费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如果业主不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岂不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但目前一些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观念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的时代,一方面他们要求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越多越好,管理服务愈到位愈好,另一方面他们又希望,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越低越好,越少越好,不收最好。特别是一些业主即使购房时交了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后,便拒交物业管理费,并心安理得的接受无偿服务。有的个别业主不但自己不交物业管理服务费,还串通其他业主拒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使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率大打折扣。

  3. 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缺乏透明度。

  物业管理企业收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费用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这既便于业主了解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及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又可避免业主对物业费使用情况产生怀疑,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目前一些物业管理企业缺乏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的透明度,不愿向业主公开。业主、物业使用人只见交费,不了解支出,造成业主、物业使用人心里不平衡,认为物业管理服务费交有影,去无踪,造成业主拒交物业管理服务费。

  4. 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

  应当说,物业管理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不仅行业规模迅速壮大,而且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明显的提高。但是,目前仍有个别物业管理企业违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侵犯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多收费,少服务,管理服务不到位。由于业主、物业使用人享受不到合同约定的管理和服务,用拒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方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当前,我国的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水平还不是很高,基本还是倾向于事务性服务内容。比如说清洁卫生、绿化养护、治安巡防等服务类型。但物业服务特别是住宅区物业服务应朝着商业化与公益化相结合的方向发展,将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入到服务中。如果物业公司的服务只是局限于保洁员、保安员、维修工等层面,又怎能从真正意义上吸引业主呢?

  5. 企业内部管理问题。

  由于某些地区市场化程度相对滞后,造成了一些物业服务企业运行模式与市场格格不入,加上物业管理公司由房管所转制而来的多、自建自管的多,造成物业管理公司内部机制难以适应市场化的要求。其结果造成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难以适应市场需求,服务质量得不到根本提高。这样的企业“收费率”就不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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