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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迷信风水拒绝缴纳物业费成被告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53 ℃

生意人总喜欢讲究“好彩头”,但家住后湖的邱女士却被邻居家的鞋柜弄得十分郁闷:隔壁的老夫妻将一个大鞋柜立在自家门口,她进门出门都能遇到。她认为“撞鞋”就是“撞邪”,多次反映无果后,跟物业公司赌上了气,两年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只得将邱女士告上了江岸区法院。

  2007年11月1日,邱女士住进了购买的江岸区后湖一处商品房,房屋面积104平方米,并跟物业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每月的物业费为1.1元/ 平方米。2008年初,邱女士发现,隔壁一对老夫妻竟将鞋柜摆在了楼道里,鞋柜做得十分巨大,几乎要顶到天花板上,且正好对着邱女士家大门。

  邱女士是做生意的,十分讲究“风水”,她认为大鞋柜让人觉得很压抑,并且出门
就看到“鞋”,这不是“撞邪”么!她心中不爽,找到隔壁的老夫妻要求其把鞋柜拆除,老夫妻却表示两口子年纪大了,行动不便,迟迟未动手拆鞋柜,她又向物业反映,为此物业公司也上门数次做工作,都收效甚微。邱女士便跟物业公司“杠”上了,拒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从2008年7月1日至2010年10月30日,物业公司曾多次上门催收物业费,但邱女士都不予理睬,至今邱女士已经欠下物业管理费3205元,滞纳金4034元,加起来一共7234元。无奈之下,物业公司只得上告法院“讨钱”。

  后经法官调解,邱女士表示愿意补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同意将滞纳金免去。昨日,邱女士补交了从2008年到今年年底的物业管理费3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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