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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停车该不该交费 物业通知收费遭业主质疑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01 ℃

本报烟台5月16日讯(记者 鞠平)入住小区两年多,一直没有收任何停车费。一周前,物业公司却突然贴出通知,要求业主到物业办卡。6月1日后进入小区要刷卡,停车超时要交费,暂不收费的地下停车场也要于6月1日开始按月收费。5月16日,业主郑先生对记者说,他们认为家门口停车不用交费,收费是不合理的。

  16日中午,记者来到了福山区的天创国际小区,在小区入口的岗亭处,记者看到了一个大牌子,上面写着“小区车辆6月1日刷卡进出”,另外还有张通知,写明6月1日起小区的地上停车将执行临时停车收费。该小区的一位业主郑先生告诉记者,那个通知牌子竖起来有一周了,他们业主私下讨论觉得很不合理。郑先生说,他是2008年搬入小区的,自家的车子一直停在楼下。今年4月底,小区物业公司的地下停车场投入使用,因为是免费他也经常把车停在地下停车场。通知贴出来以后,郑先生听别的业主说,以后车子停在小区内一个小时要交一元钱。对此,郑先生觉得不合理,业主是把车子停在了自家的楼下,用的是大家的地方,为什么也要交钱给物业?


  16日下午1点多,记者找到了烟台市惠万家物业有限公司在该小区的办公室,一位姓郑的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两年之后才开始收费,是因为之前地下停车场没有建设好。地下停车场建好后,物业公司原则上是希望车子不进小区。但考虑到业主的需要,他们要求业主办卡,业主在小区内停车半个小时以内,不收任何费用,满一个小时收取管理费。这位工作人员说,小区里的车位属于临时停车场,他们物业要负责看管,承担一定的责任,所以要收取这个费用。至于临时停车场的收费标准,这位工作人员说他不清楚,需要经理出面解释,而经理当天在家休班。

  16日下午,记者就此咨询了烟台市平和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据他介绍,如果地上停车场是物业公司单方面建设的,那么物业公司可以收费,但是如果是使用的小区的公用土地,这就要看当初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将停车费归到物业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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