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01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出租房能不能提前收回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04 ℃

    出租房能不能提前收回 李先生将房子出租几年后,想收回自己住,可是租约未到期,如果强行收回算不算悔约呢,按照合同,李先生还要承担一大笔赔偿金,他只好推迟自己的生意,等着租约期满。 李先生并非完全没有路子可走。因为根据房屋租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出租房能不能提前收回

    李先生将房子出租几年后,想收回自己住,可是租约未到期,如果强行收回算不算悔约呢,按照合同,李先生还要承担一大笔赔偿金,他只好推迟自己的生意,等着租约期满。
    李先生并非完全没有路子可走。因为根据房屋租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覆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根据以上规定,李先生和租房人都可以提出变更,悔约方应当承担对方的损失。
    作为出租人,李先生还可以根据以下条款检查承租人的行为,如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李先生也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租房人赔付: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五、公用住宅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因此,在房屋租赁期内,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相互协商变更条约,如承租人有违现行为,出租人也可以依法解约,强行收回。
    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对于承租人同样制定了保护性规定,如
    一、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 如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厦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即买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三、出让人在租贷期内死亡,其继承人应当继续覆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