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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5 ℃

  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承租人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九十四、二百三十二、二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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