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北京路工商所对辖区居民朱某作出罚款5万元的决定,并向他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据执法人员介绍,06年5月,一女子找到朱某,以来遵义做生意为名,租下了朱某的一套住房,租期半年。而事实上据执法人员介绍,今年5月,一女子找到朱某,以来遵义做生意为名,租下了朱某的一套住房,租期半年。
而事实上,该女子租房是非法从事传销,最近,经群众举报,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打掉了这一传销窝点。执法人员说,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仓储场地以及货源者,处以5万至50万元的罚款,北京路工商所遂作出上述决定,并将朱某收取的半年租金2000余元全部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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