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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押金纠纷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59 ℃

您好!我想问下,我租房签了半年合同,到期后,因为我有事情不能继续居住半年,经询问房主是否同意我续三个月而不签半年合同,房主同意并收下3个月房租,而且写了续约协议!但是由于剩下三个月可能找不到人顶替我继续居住,房主反悔,说3个月后若无人顶替我继续居住剩下3个月,则不退还我1个月租金!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应该怎么解决?
深圳房产律师解答如下:
若第二次签订的协议约定的租期仍为半年,则你属于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深圳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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