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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得转租的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63 ℃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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