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3月29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房屋租赁两居变“五居” 状告房产中介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860 ℃

  因房屋中介未经允许将自己的两居室房屋擅自改造成五“居室”,并将厨房改做卧室对外出租,60岁的房主梁女士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将北京市中天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告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与该公司解除代理合同,并要求给付燃气费630.99元、物业费655.70元,索赔精神损失费6000元。

  梁女士在起诉中称,今年3月4日,她与北京市中天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约定将梁女士位于西单和平门社区的一套76.9平米的两居室房屋委托给该公司代为出租。被告在受托期间,擅自对房屋结构进行改造,将厨房用途改变为卧室对外出租,并在客厅内打了两个隔断,使原本两居室的房屋改造成五居室后进行出租。

  梁女士称,由于改造后房屋面积小且数量多,五户租客都要照明、看电视、开空调、用电灶做饭,耗电巨增,安全隐患直线上升;同时,居住在厨房内的房客更是“抱着燃气灶表睡觉”,一旦燃气泄漏,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和引发火灾。此外,多户人家的同时居住也给邻居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干扰。此外,梁女士还了解得知中天置地房地产经纪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经过期,属于无资质营业。

  梁女士认为,被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厨房做卧室出租,通过打隔断将房屋出租给五户的行为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其行为已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故要求行使解除权,解除与中介公司之间的合同。同时梁女士也表示由于担心出租房屋的安全隐患,她每日夜不能寐,同时也让邻居生疑,误以为她受利益驱动,绞尽脑汁赚钱,为此给她带来极大的精神压力,故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费。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