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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何时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64 ℃

  一、协议解除;

  二、约定解除;

  

  

  

  2、违约解除:

  (一)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如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中,承租人明确表示不再支付租金;

  (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如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中,承租人迟延交付租金,经催告仍不缴纳;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如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

  (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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