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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租赁不交税 承租人也担责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13 ℃

      新《条例》在房屋租赁环节,也作出新规定。其中最显著的一条是,有房屋租赁行为而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承租人也将有责任。

      原《条例》规定: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未办理的对住宅出租人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对非住宅出租人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而新《条例》规定:未按时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未办理的,对住宅出租当事人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对非住宅出租当事人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

      也就是说,原《条例》是对住宅出租人,新《条例》是对住宅出租当事人,即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有责任办理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并缴纳相关税费。

      对此,房产部门相关负责人解析,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是房地产交易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城市,这些流动人口的居住和所从事的生产、经营场所绝大多数靠租房解决。为此,住建部2010年12月1日最新发布2011年2月1日起实施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06年,公安部、卫生部等七部委提出要使用综合手段,目的是强化房屋租赁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等条款,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问:去年底,我租了幢临街的房子开酒店,租期3年,租金按市场行情定为每年2万元。合同是由房东拟的,其中有一条专门规定:“本合同租金所应交纳的税金由承租方缴纳。”我从没想过自己租房子还要交什么税,所以当时也就没在意。没想到,前不久,税务部门找房东收出租房屋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房东却找到我,他说这笔税金按合同应由我缴纳。请问,这样合法吗?

      答:《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税收是国家以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形式授权实施的行政征收活动。税收项目、纳税义务人(或称纳税人)、税率等均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房屋租赁税收的征收有哪些规定,征收的时限以及房屋租赁税收的征收工作如何更好的开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③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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