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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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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房租赁(分租)合同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30 ℃

    定,正确使用水电等设施,按照缴纳水、电费,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等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4、租赁期间该大厦内××台电梯如因使用不当,被物碰损或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开机、关机,造成电路损坏,责任明确由责任人所属单位付维修费用。责任不明确时,由使用者的各楼层分担维修费用时,分担方及承租方各付××费用。

    第七条厂房维护及保养:
    承租方不得改变该厂房的原有结构及外貌,必要时需征得业主同意方可进行。

    第八条安全防火及环境环保绿化:
    1、承租方必须要有足够的安全防火设备,提高防火意识,遵守消防部门的管理。
    2、承租方必须保证合法经营,并保证暂住人员持有合法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及其它有效证件。
    3、承租方所涉及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及厂内治安等问题由承租方自行处理,所涉及法律经济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4、厂、区的各种消防、治安、卫生、水电公共设施等管理费用按××工业区及有关规定双方各××分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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