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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是否可以对临时停车收费?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03 ℃

      物业公司是否可以对临时停车进行收费,按照《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小区物业公司无权利用小区停车位对进入小区临时停车的车辆车主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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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父母家住南开区白堤路馨达园,进入该小区临时停车的车辆,每小时收两块钱停车费。

      杨先生一家每天下班都要来看望父母,吃完饭才走,每天就得几个小时,这样加收的临时停车费,突然增加了生活额外开支。杨先生很想知道物业是否有权收取临时停车费?

      分析

      从法律的角度看,馨达园小区的物业公司对进入小区,临时停车的人收取每小时2元停车费的行为,属于利用小区停车位从事经营性活动。按照《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最高人民法院《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释》也对此有相同规定,即小区停车位属于某业主专有或者业主共有或者开发商所有,专有车位不用说,最高院解释明确规定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属于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因此无论属于某业主专有或者业主共有或者开发商所有的停车位都不应该由物业公司决定收费临时出租。总之,小区物业公司无权利用小区停车位对进入小区临时停车的车辆车主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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