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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置换合同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21 ℃

    房屋置换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房屋座落于()区( ),房契号为()。该物业符合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置换条件,并经本单位同意允许与其它物业进行置换。

    乙方房屋座落于( )区
    房屋置换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房屋座落于()区( ),房契号为()。该物业符合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置换条件,并经本单位同意允许与其它物业进行置换。

    乙方房屋座落于( )区(),房契号为()。该物业符合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置换条件,并经本单位同意允许与其它物业进行置换。

    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置换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将上述两处房屋进行置换。由于地理位置、设备标准、破损程度、面积等存在差异,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做为补偿。

    第二条:甲乙双方承诺,上述两处房屋进行置换均已征得本单位同意,并保证对方今后可参加本单位的房改。

    第三条: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乙方将补偿款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在()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对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在交付给乙方物业时,应确保物业腾空,水、电、暖、煤气(天然气)、物业管理费、房费已结清;乙方相应作出同样的承诺。

    第六条:甲乙双方同意,房屋置换后接受原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进行统一管理。

    第七条:在办理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北京市有关规定缴纳。

    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双方不得撤消合同。如因单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应先退还房屋补偿款,同时违约方将支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理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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