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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达城广场项目监理补充协议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898 ℃

新达城广场项目监理补充协议

广州利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与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新达城广场项目施工监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1、为加强新达城广场项目后期施工监理的
新达城广场项目监理补充协议

广州利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与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新达城广场项目施工监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1、为加强新达城广场项目后期施工监理的力度,乙方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现场监理班子的人员组成需经甲方认可。
2、甲方协助解决现场监理人员的办公和食宿问题,乙方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的酬金由甲方支付,但形式上要由乙方发放至监理人员手中。
3、甲方另追加监理费给乙方共十万元整,分两次支付:
本协议签订后付五万元;
工程完工后再付五万元。

甲方:广州利诚房地产开发乙方: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
有限公司 (公章) 有限公司(公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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