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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房产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51 ℃

      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房产

      抵押权人在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时,可处分抵押房产:
      ①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②抵押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③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破产的;
      ④抵押人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⑤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发生上述情形时,可通过拍卖等方式处分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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