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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贷款委托担保合同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18 ℃

      抵押贷款委托担保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委托担保内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_______的房屋)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甲方为使顺利获得此项贷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该阶段指的是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贷款抵押完成之期间。

      第二条 委托费的约定:

      委托费为____元,(大写:_____),由甲方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不少于房价总款(见甲方与卖方在《房屋转让合同》的约定)______%的首付款;若银行贷款与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价总款,则甲方应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一次性向乙方交纳差额部分。

      2、甲方承诺银行贷款直接拨付乙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委托费;并按法律法规及政策和合同规定,约定支付房屋过户,申领权属证书以及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的各项税费。

      4、甲方须特别授权乙方为其办理房屋过户及申领权属证书事宜。

      第四条 乙方义务: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担本合同第一条担保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交纳给乙方的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归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费的,乙方应返还,同时乙方尚应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费的违约金给甲方。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八条 本合同终止时间为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

      住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月____日

    以上是沪律网小编为您提供的房屋抵押相关知识,如需了解更多,请阅读:

    房屋抵押担保协议范本

    房屋抵押还款协议范本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格式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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