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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简化房屋抵押登记合同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21 ℃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产品形式日益多样与复杂,一笔抵押登记往往涉及多种合同,而繁多的抵押登记材料审核起来常常需要很长时间。

  以一笔小微企业担保业务为例,企业要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担保公司与企业签订《委托保证合同》,担保公司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还要与企业签订《抵押合同》,一笔抵押登记业务至少涉及4种合同。

  要做到既方便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业务,又能提高房屋抵押登记工作效率,惟有从简化抵押登记程序入手。为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建设报·中国住房》记者采访时称:“自今年3月1日起,北京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统一的房屋登记专用的抵押登记简版合同(以下简称简版合同)。抵押当事人在申请抵押登记时,只需提交抵押登记简版合同,可不再提交借款、抵押、担保等合同。”

  记者随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行房屋抵押登记简版合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看见,简版合同内容包括抵押当事人的相关信息以及房屋的坐落、主债权金额等,简单易懂,且合同中明确注明为抵押登记专用的主债权及抵押合同,不替代当事人双方订立的其他民事合同,对其他民事合同也不产生相关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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