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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商品房贷款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57 ℃

  1.借款人准备申请材料

  请您准备好如下纸质材料并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一)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共同还款承诺书或担保书;

  (三)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四)个人资信证明;

  (五)借款人已交付规定比例的有效凭据;

  (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

  (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到银行申请并面签,由银行进行初审

  请您将准备齐全的贷款申请材料送交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并进行面签,然后由银行按规定进行初审。

  办理时限说明:在借款申请人提交贷款材料后,各经办银行初审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3.管理中心审批并划拨资金

  管理中心收到银行上报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复审,审批通过后,中心签发委托放款通知书,将资金划拨到银行。

  办理时限说明:管理中心复审及委托贷款资金划拨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

  管理中心贷款咨询电话:0531-81959399

  4.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由银行和借款人签署《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后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说明: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各经办银行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 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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