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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已抵押的商品房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06 ℃

    曾有购房者因所购商品房未解押而办不了产权证,报章对此做了报道,指导消费者“不要购买抵押房”。这种说法对吗?商品房抵押后就不可以销售了,?对此,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七条做了明确的规定“经抵押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出租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偿还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柜抵押人所有。”因此商品房在抵押后人是可以销售的。投资高。周期长风险大是房地产开发的特 征,许多开发商为了降低投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率•,常把在建工程作为担保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再将筹集到的资金投入续建。在商品房达到法定规模后,边建边将抵押房预售出去,以收进的购房款偿还银行贷款。交纳税费并充作利润。这种做法是房地产开发的自身特征决的,在一些房地产业较发达的国家十分普遍。

    可抵押的商品房范围也很广,只要是下列房地产都可进行抵押:

    1.依法通过出让。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2.依法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含附属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抵押的房地产。 但目前有些开发商在未取得银行同意,也未告:知买房人的情况下销售抵:、房,造成购房者办不了产权证。我国《担保法》中第十九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己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第三十六条也规定,“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抵押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抵押房地产的管理情况”,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人擅自以出。售,出租等方式处理或者处分抵押房地产的,其行无效;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抵押人予以赔偿”,开发商这样做违反了有关法规制度,对此开发商要负赔偿责任。同时,有关银行未尽“监督检查”之责,也难辞其咎。

    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完全没有必要害怕购买抵押房的,购房者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在购买抵押房时只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交易管理所将会负责审查该项目是否已获预先批准,是否经监管银行出面同意转让,已售款是否进入监管账户,是否有其他不可转让等情节,全部确认无误后就放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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