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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房屋抵押人的权利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63 ℃

  房屋抵押人享有如下的权利:


  《德国民法典》(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


  (2)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抵押房屋,须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同意。


  (3)可以对抵押房屋多次出抵,但须保证数个房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总额不大于抵押房屋的价值。


  (4)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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