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5月0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用房地产抵押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93 ℃

  房地产抵押指的是抵押人以其合法所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两类房地产,可以设定抵押:1、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类土地使用权在无地上房屋或地上房屋未建成时可单独成为抵押权客体。而划拨土地使用权只能同地上房屋一同成为抵押权客体,即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设定抵押。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