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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贷款中的复利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23 ℃

      复利的计算是对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一并计算,也就是利上有利。复利计算的特点是:把上期未还的本利作为下一期的本金,在计算时每一期本金的数额是不同的。

      例如,某借款人3000元期款未按期缴付,3000元期款中1200元为本金,1800元为利息,贷款年利率为5.508%,罚息利率为8.262% (5.508%×1.5)。由于罚息是从合同约定的扣款日的次日起计收,假定这名借款人只耽误了两天就把钱还上了,那么其1200元本金部分按每天 0.02295%(8.262%/360天)计收利息,两天的利息是0.5508元;1800元利息部分按0.02295%计收复利,第一天的利息是 0.4131元,第二天的利息是1800.4131(1800+0.4131)元的0.02295%,为0.4132元。

      需要提醒借款人注意的是,未还利息部分每天新生的利息在次日还会生息,因此逾期款中利息部分会像滚雪球一样随着拖欠时间的延长越滚越大。

      另外,当借款人还款金额不足时,银行则将借款人先还的部分款项视为归还的利息。比如每月应还3000元,到扣款日只还了1000元,那么还剩下1200元本金和800元利息将被计收罚息。

      目前,深发展北京分行、招商银行等几家银行,都对逾期期款的利息部分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责任编辑: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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