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6月20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开发商私自将房子抵押购房人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94 ℃

    开发商私自将房子抵押怎么办
    问: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合同未登记备案是否无效

      问:开发商办理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购房者是否有权利解除购房合同?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产权证办不了可否要求赔偿

      问:我入住小区快两年了,由于开发商未及时提供办理产权证的相关资料,现在仍然没有领到产权证,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做出赔偿?

      答: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开发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办理产权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业主无法办理产权证,开发商应当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