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3月20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共有房子妻子不同意能否作抵押?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53 ℃

    【问】我与我先生结婚四年,婚后,我们买了一套二居室的房子,产权证上写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现因我们做生意需用钱,先生想用房子作抵押向银行贷款,但我不同意。请问,如果我坚持不同意,我先生可以把房子单独抵押出去吗?

    【解答】不能。共有的财产只能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下才可以抵押,否则抵押无效。
    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