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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手续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53 ℃

  房产抵押手续办理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在抵押合同中,双方应就抵押房地产所担保的债权种类、金额以及担保的期限等事项进行约定。

  2、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必须到房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否则抵押无效。根据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自签订抵押合同起30天内应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时应持有下列文件:(1)抵押合同。(2)抵押当事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须提交《房屋共有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5)以期得权益的房屋用抵押的,需提交生效的预售(购房)合同。(6)处分房地产需经其上级权力机构批准的,还要提交上级权力机构的批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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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

以房地产作为债务的担保,抵押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房地产抵押合同,并且应当规范。⑴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⑵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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