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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32 ℃

  如今,房产抵押逐渐成为房产交易的重要内容,通过房产抵押贷款,短期内一些经济实力不足的无房者可以圆住房梦。那么,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要注意什么?记者采访了市房管局产权登记中心抵押登记科工作人员乔兵。

  乔兵说,如果您的房子做过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业务,当您将贷款全部还完之后,一定要去房管局再办理一项业务,这样才能将自己的房产证拿回来。

  有市民看上一个楼盘,贷款买了房子,售楼中心说还要办理预抵押手续才能正常贷款,很多人不知道到底需不需要办理这个业务。其实,购房人在预抵押业务办理完毕之后,待购房人办理完个人的房屋所有权登记之后,需要进行一个预抵押转一般抵押业务。预抵押是购房人对所谓的期房进行的抵押,此时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登记。一般抵押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后进行的抵押,期房只有在进行了所有权登记以后具有物权后方可办理。在商品房成为现房之前,属于期房阶段,此时的房子不具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条件,在贷款之后,市民要想最后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证,就必须与银行办理预抵押转一般抵押登记。

  市民办理一般抵押登记之后,可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此时,可以拿上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其他事情,比如购房落户、给小孩上学、落户口之类的都可以,也就是说只有在办理了预抵押转一般抵押登记之后,才可以拿到房屋的房产证。

  乔兵提醒广大购房者,在知道能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之后,最好在知道能办理登记之日起的3个月内,尽快办理房屋所有权的一般抵押登记。如果购房者不进行预抵押转一般抵押登记的话,当初办理的预抵押登记证明,将会在自能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3个月后自动失效,也就意味着购房者和银行之间的凭证没有了,那么对于购房者与银行来说就没有了任何的保证。所以购房者在能办理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起,最好先进行一般抵押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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