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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未办理前欲转让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93 ℃

 网友问:我现在的房子贷款已经还完,但是没有办产权证和开具房款发票,现在我想转让,需要在开发商那变更合同,请问这里存在什么费用吗?都是什么费用?大概应该多少?北京市有没有相关规定?

  李律师答:

  如您的房屋为商品房,则可以通过预售转让程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的更名手续,但预售转让必须取得开发商的同意,而为此开发商可能会提出一定金额的补偿要求;如您的房屋经济适用房,则不能通过预售转让程序办理,而必须在取得房屋产权后通过上市交易程序进行转让,或在开发商同意的前提下,先终止原买卖合同,再由新买方与开发商签署新的买卖合同。因您称贷款已经清偿完毕,故不涉及贷款银行的同意,但需核实原买卖合同的抵押登记手续是否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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