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29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残疾女子诉原房主“一房两卖”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09 ℃

  患有侏儒症的刘女士省吃俭用交首付款买了一套房,此后每月按时帮房主王某还贷,13年后终于将所有欠款还清。可准备过户时,刘女士才发现房子被房主卖给了崔某,并已办理过户手续。刘女士将王某、崔某诉至法院。昨天上午,房山法院当庭判决两被告买卖合同无效。

  今年49岁的刘女士称,2000年,她和房主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王某将房山永兴达家园的房子以11万余元的价格卖给她,她每月替王某还房贷640元。签完合同后,刘女士给了王某3万元首付款,并搬进该房子,一直住到现在。

  在法庭上,刘女士发现崔某出示的房屋评估报告里有涉案房屋照片“照片里根本不是我家,屋里摆设都不一样,整个是假的。”刘女士说。

  据了解,刘女士患侏儒症,为一级残疾。

  昨天是本案第三次开庭,王某和崔某均没有出庭。崔某的代理人表示,崔某和王某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合法的。

  “崔某2012年和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以60多万的价格购得该处房屋,每月要还贷2600多元。签合同当天,我们就付了首付款26万余元,2013年3月过户。”

  对于刘女士为什么买房不收房的质疑,该代理人表示,崔某因智力问题,所以将买房和看房的事宜都委托给他的表哥办理。

  “他的表哥去看房子时发现里面住着人,王某说是租客,签了合同就让租客搬走。签完合同后,王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所以一直没收回房屋。因此,我们也是受害人,被王某骗了。”

  最终,法院当庭判决,确认王某和崔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听到判决后,被告崔某的代理人表示,崔某的购房合同全部符合程序,自己也握有房本,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回去要跟崔某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