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26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深圳市修改保障性住房条例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21 ℃

深圳市修改保障性住房条例 单位出具虚假证明罚10万
  广东省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根据修改后的条例,为住房保障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责任单位,将被处10万元罚款。

  修改后的条例增加了安居性商品房作为新的保障性住房形式。安居性商品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和转让年限,按照规定标准,主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单身居民配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安居性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由深圳市政府另行制定。

  此外,鉴于骗租行为和骗购行为在危害结果上存在轻重之别,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处罚上也应当有所区分,因此,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申请人有骗租行为的,10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对不符合条件申请人有骗购行为的,终身不再受理其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10年内不予受理其其他住房保障申请。

  据介绍,修改后的条例需提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方能生效。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