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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租住房申请还贷购房办事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49 ℃

      办事项目

      低保家庭和优抚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还贷购房

      申请条件

      (一)申请租金补贴还贷购房家庭的主申请人必须享受本市城市低保或优抚待遇,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申请租金补贴还贷购房家庭的配租人口必须二人(含)以上;

      (三)廉租家庭的配租人口承租或拥有的他处住房低于人均使用面积7.5平方米。

      申请材料

      (一)民政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优抚证明。(优抚证件包括:《革命烈士证明书》、《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革命伤残军人证》、《定期抚恤领取证》、《定期补助领取证》)

      (二)申请家庭及同户籍家庭成员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三)申请家庭及同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

      (四)夫妻双方应提供结婚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五)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重残家庭须提供重残证明。

      (六) 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回迁购房协议书(附加回迁购房房价计算表)等证明材料。

      (七)其他相关资料。

      上述材料申请人员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采用A4纸。

      办理程序

      (一)审核登记

      1.申请人持低保或优抚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房屋证明、购房合同或拆迁协议书,到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领取《北京市廉租家庭租金补贴还贷申请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家庭基本情况;

      2.申请人持低保或优抚证明、房屋证明、《申请登记表》,到原房屋所在街道办事处、房屋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3.申请人持《申请登记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在原房屋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无异议的,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提出初审意见;

      4.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将《申请登记表》(2份)及相关资料复印件(1份)报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予以登记。并将申请家庭交报的《申请登记表》返回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由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通知该家庭办理相关手续。

      (二)办理购房补贴

      5.执行货币拆迁政策上交拆迁补偿款的廉租家庭,首先根据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确定的金额,将拆迁补偿款交到原房屋所在区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

      (1)区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向交存人出具收据,并为其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专项用于购买住房首付支出。

      (2)廉租家庭购买房屋需提取拆迁补偿款作为购房首付时,须向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向申请人开具《拆迁补偿款支取单》,申请家庭可到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取拆迁补偿款,办理购房手续。

      6.廉租家庭办理购房手续后,持首付款发票或收款证明、购房合同(领取拆迁补偿款作为购房首付的应同时持《拆迁补偿款支取单》)到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由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向廉租家庭出具《北京市廉租家庭租金补贴还贷购房证明》。

      7.廉租家庭持《北京市廉租家庭租金补贴还贷购房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到购买房屋所在地区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办理购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签订《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8.申请人持《借款合同》及《北京市廉租家庭租金补贴还贷购房证明》回执返回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签订《北京市廉租家庭租金补贴还贷购房协议书》。

      9.签订《租金补贴还贷购房协议书》后,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向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放《北京市廉租家庭租金补贴还贷购房补贴发放通知单》,办理租金补贴发放相应手续。

      办事机构

      市、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

      办事地址、联系电话和时间

      《北京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联系表》

      适用范围

      (一)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19号)政策,可购买安置用房的廉租家庭;

      (二)执行货币拆迁政策的廉租家庭;

      (三)执行历史文化保护区外迁政策的廉租家庭;

      (四)其他经批准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还贷购房政策的家庭。

      配租标准

      (一)按京政办发[2000]19号文件规定政策执行的房改危改区的廉租家庭购买安置用房的补贴标准

      廉租家庭购房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内部分的房价(按廉租家庭配租人口与回迁购房人口的比例计算),由廉租家庭和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共同承担。廉租家庭负担金额为:2人户1.64万元;3人户2.46万元; 4人以上户3.28万元,其余部分房价由廉租住房管理部门以租金补贴还贷方式予以负担。超过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部分的房价,由购房家庭自行承担。

      (二)执行货币拆迁政策自行购买住房的廉租家庭的补贴标准

      执行货币拆迁政策地区的廉租家庭,申请租金补贴还贷购房时,须将拆迁补偿款上交并委托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为其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专项用于购买住房。执行货币拆迁政策上交拆迁补偿款的家庭,可自行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购公房。政府给予租金补贴还贷购房的补贴标准为,配租人口2人户补足到13万元,3人户补足到16万元;4人以上户补足到18万元。购房款超过补贴总额的部分,由购房家庭自行承担。

      办理依据

      关于北京市城镇廉租家庭申请租金补贴还贷购房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土房管住字[2002]1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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