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8月26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深圳廉租房申请条件及退出情况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42 ℃

  深圳廉租房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廉租住房货币补贴:

  1、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3、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4、家庭成员含60周岁以上老人(含孤寡老人)或中重度残疾人(一、二、三级)或重点优抚对象。

  享受廉租房货币补贴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做出取消廉租住房货币补贴资格的决定,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

  1、被民政部门取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待遇的;

  2、因家庭常住户籍人数减少或住房建筑面积增加,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最低标准的。

  3、擅自改变廉租住房用途的;

  4、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按规定交纳租金的。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