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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假资料安居房申请资格被撤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88 ℃

  本报讯 (记者李宜通讯员裘颖颖)深圳市住宅局日前就2001年度安居房申报中的违规行为发出《通告》,宣布市住宅局和市监察局自10月底以来共接到有关投诉申请安居房弄虚作假的264件,涉及被投诉者220人。其中,共有120人不符合申请条件已被取消申请资格,75人由分房改为调房,30人被减去分数,投诉不实的有71人,尚有87个被投诉人的情况因比较复杂需进一步调查核实。

  据了解,安居房申报中的弄虚作假者,有的隐瞒已购安居房的真实情况,有的篡改结婚、离婚、入编、户口迁入特区、调入深圳市党政机关的时间,有的办理假离婚,有的提供假学历、假荣誉证书,有的提供假职务、假职称文件等等。市住宅局和监察局希望大家继续举报。对待查人员,在未查清真实情况之前,已选房的将暂缓签订购房合同。

  该《通告》明确指出,凡骗分安居房者,由住宅管理部门或产权单位收回其骗购、骗租的安居房(骗购的按原价收回),同时按市场租金计收使用期内的房租,并由住宅管理部门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申请购、租安居房。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除按以上规定处罚外,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可以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市住宅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凡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申请人,须在公布选房排位结果(终榜)前到市住宅局售房中心更改有关资料或声明退出,否则,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请资格,同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工作单位。购房后查实的,将按《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里的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安居房申报二榜明日公布

  又讯 安居房申报二榜情况将于12月8日至13日公布。从明日起,深圳市住宅局将在红荔西路莲花大厦附楼三楼市住宅局售房中心公布各类申请人申报的有关信息、选房排位分数及初定选房排位号(二榜),请各单位通知申请人前去核对。若申请人的有关信息还有错漏,请在12月10日至13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住宅局售房中心修改或补充,逾期不予受理。

  选房排位结果(终榜)的公布时间另行通知,终榜后不再受理任何信息变更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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