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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经济适用房竟被“挂牌”出租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72 ℃

“漳州市区的惠民花园是经济适用房,刚交房一年多,就有住户要出租。”昨日上午,有市民打进本报漳州新闻热线反映,个别住户存在违规现象。对此,漳州市住房保障办表示,将介入调查此事。

现场:“房屋出租”高挂

昨日下午,导报记者来到惠民花园小区9栋楼下,看见7楼靠东边一套房子的窗户,不锈钢制的防盗网上悬挂着“房屋出租”的红色布条,非常显眼,布条上还留了电话号码。

而从窗外往里看,阳台上没有晒衣服,也没有其他杂物,显得很“干净”。小区内一位住户透露,这个红色布条已经挂了一段时间了。

调查:房主称不用担心

导报记者以求租为名,拨通了该号码,对方告诉导报记者,房子75平方米,租金一个月700多元,里面已经有简单装修,有床等家具,但是没有电视。

而当导报记者提到经济适用房是否能出租时,对方却说不用担心,还推说他的房子不是经济适用房,“有的房子是,有的房子不是”。

部门:将调查此违规行为


而据漳州房地产网消息,惠民花园经济适用房项目1-9#楼均属于经济适用房,共811套住房,81间店面,8间车库,于2009年5月11日交房。

对此,漳州市住房保障办郭主任表示,该住户的做法已经违规,经济适用房不允许出租,将马上派工作人员前往小区调查。据郭主任介绍,按照相关规定,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得出租经营,已满5年的,须缴纳相应的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才能出租、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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