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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购买须注意房屋产权纠纷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886 ℃

  房改房购买须注意房屋产权纠纷

  打算购买房改房的购房者一定要小心房屋产权问题,房改房的相关产权证件需要明确,提防房改房产权纠纷。有部分中介违规操作,收购房改房或者未成功完成房改的公房后,当做商品房销售,由此引起了不少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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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改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家住玄武区樱铁村的周先生近期遇到了麻烦,他买下的一套房改房一年多了,但至今没拿到房产证。3月28日他去房子所属的房管所一查,竟然发现自己房子的性质是“承租房”,一年多来房租居然一直由原房主支付。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周先生的遭遇并不是特例,南京部分房改房在完成由“单位公房”向“商品房”转换后流入市场,由于房子本身关系复杂,加上部分中介违规操作,引发了一系列产权问题,许多业主数年苦等房产证无果。

  苦等一年无房产证

  “除了一份购房合同,我找不到其他东西能证明这房子是我的。”周先生说的购房合同是2006年10月签订的,这套房子面积72平方米,总价29.6万元。当时卖房人和中介告诉周先生,这套房子是单位的房改房,手续正在办。为了让周先生放心,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中介负责在3个月内办好房产证,房款只要先付15万元,剩下的14.6万元和中介费都在房产证办好后支付。周先生又特地问了邻居,证实了房子确实是单位房改房,而且他楼上和楼下的邻居都拿到了房产证。

  3个月过去了,房产证却没有任何音讯。周先生找到了中介公司,对方态度非常好,说正在办理,请他多宽限点日子。可是现在一年多过去了,房产证还是没有任何音讯。期间,卖房人和中介都没提起过要他支付剩余房款的事情。后来一系列的发现让周先生越来越担心,与他签约的卖房人刘芳居然就在那家中介公司上班,邻居后来又告诉他,这套房子是刘芳和他们单位职工赵清换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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