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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改房分摊简化收费有利交易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39 ℃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今年计划推出的10项便民利民举措,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简化房改房公摊计算的计算方法。据中介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房改房公摊简化计算尚未铺开推行,现时房改房补公摊的计算方式仍然按照旧办法来实行。我们不妨关注一下这方面的信息。

      据媒体日前报道,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今年计划推出的10项便民利民举措还包括精简公共服务事项、优化业务流程、整合和优化服务窗口、实现房地产登记业务的“五统一”、开展住房保障便民服务、方便档案信息的查询利用等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速提效的举措。

      在十大便民措施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简化房改房公摊计算的计算方法。据中介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房改房公摊简化计算尚未铺开推行,现时房改房补公摊的计算方式仍然按照旧办法来实行。

      一手房改房补分摊 面积与费用如何确定?

      据了解,房改房补分摊有两个途径:一是个人向原产权单位申请,若单位接受申请,则由单位评估计价、填写相关表格后由个人或单位送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窗口交件办理。二是在上市过程中购买房改房公摊面积。

      补分摊涉及两大问题,一是确定分摊面积,二是计算补分摊的费用。沿用旧办法,房改房补分摊面积的确定以及费用的计算如下:

      房屋位于楼梯楼的1~9层的:套内面积×10.68%=分摊面积;补分摊的费用为:成交价/建筑面积×分摊面积×10%。对于房屋位于楼梯楼的10层以上或是电梯楼:套内面积×20.98%=分摊面积;补分摊的费用为:成交价/建筑面积×分摊面积×20%。

      房管局今年拟推行的房改房分摊新计算方法,以房改房的购房年限为标准,广州在1995年前购买的房改房为按标准价购房,1995年后为按成本价购房。新计算办法仅适用于以成本价购房或虽以标准价购房但已按成本价补交房价的。根据规定,按标准价购房的,实付购房款为标准价与补交的成本价房款之和;1995年后购房的,实付购房款为成本价房款。购房年份是指以成本价购房或按成本价补交房价的年份。2000年后按成本价补交房价的,购房年份视为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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