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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后应尽快要做的事项简明指南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35 ℃

1、办理预售登记(30天内至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

2、办理商业性个人抵押贷款,把所需材料(身份证、个人收入证明、个人工作证明)准备齐全后,填好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商品房抵押合同(如是期房还需担保合同)及其他需要文件交银行审查。银行一般当天即可办好。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者还要提供公积金账号,需要2周时间。银行同意贷款后,办理公证、保险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3、领取公证书,到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将《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及现房《房地产权证》交银行,银行接着发放贷款。

5、登记房屋交接书,办理入住手续。

6、到交易中心缴税(在签订房屋交接书后3个月内)。

7、办理产权证过户及领取房产证(30天内至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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