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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私有房屋可以私下买卖吗?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69 ℃

  沪律网网友咨询:

  私下买卖城市私有房屋,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买卖协议是否有效?有什么法律依据?

  重庆沙坪坝区王会律师回复:

  根据相关规定,城市房屋买卖实行登记制度,不得私下买卖。否则无效。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城市私房管理条例实施前,房屋买卖双方自愿、立有契约、交付了房款,并且实际管理和使用了房屋,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可以认定买卖关系有效,补办手续;条例实施后,房屋买卖双方当时自愿、立有契约、交付了房款,并且实际管理和使用了房屋,没有其他违法行为,由于卖方的责任致使没办过户手续,现能够补办手续的,可认定买卖关系有效。还有很多关于此的司法解释。

  根据以上规定来看,没有登记的房屋买卖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如房屋承租人没有事先得到买卖的通知,且可能导致无效。

  网友追问:

  是这样的我爸爸是个农民,在小的时候我爷爷没有办法养我老爸所以把我的爸爸分给我的干爷爷养。而我的干爷爷死后留给我爸爸四个店铺。有于很多原因所以我爸爸就把土地证撕了。现在我就是要问的,土地证现在我爸爸可不可以补办啊!(这是十多年的事了)

  重庆沙坪坝区王会律师回复:

  当然可以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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