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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酒签协议千元卖房 法院认定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10 ℃

      80平方米的房屋售价1000元,您信吗?不过,房屋所有权人认为买卖协议是其子在醉酒状态下签订的,儿子不仅意识不清,且无权处置该房屋。

      “我还是听村里人说,才知道我的房子被卖了,而且竟然还是被我儿子卖了,不过他根本没有权利处置这套房产,这是祖房。”王老太在法庭上要求法院认定卖房协议无效。对于千元售房一事,作为当事人的王老太儿子李老三也摸不着头脑。“我只能隐约记得李意让我在一张纸上签了字,但那张纸是折起来的,纸上究竟写着什么,我根本不知道。”李老三称,自己有嗜酒的毛病,这一点李意也知道。事发时,李意是在他醉酒状态下让他签订的卖房协议,应属无效。

      但是买房的李意却认为上述俩人没有讲出实情。“千元购房的协议早在1992年就签订过,但因为搬家让我弄丢了,所以我让李老三后来补签了一份。”他称自1992年起自己便在此居住,邻居都知晓这事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老三在醉酒状态下未经王老太同意,擅自将房屋以低价卖给李意,损害了王老太的合法权益,故李老三和李意签订的买卖协议应属无效。李意虽称早有卖房协议,但未提供证据证明该协议的存在,且其承认上述协议是在酒桌上签订的。

      据此,法院认定该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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