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27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签了买房协议后还能反悔吗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885 ℃

  网友咨询:

  2013年7月,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时,还专门与开发商签了一份《补充协议》。由于当时楼盘正在热销,我签约心切,没有细看就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以及《补充协议》上都签了字。到了接房之时,我才发现房屋和自己原来的想象差距甚远,于是就找开发商理论。开发商工作人员则拿出《补充协议》说,这些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都是你同意了的,我们并没有违约。我非常气愤,请问律师,我还有什么救济的办法吗?

  律师回复: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补充协议》是开发商与购房人就《商品房购销合同》中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而制定的条款,是一种选择性的条款。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开发商开发的楼盘卖点很多,广告做得好,促销手法也很老练。尤其在开盘时均有较大的价格优惠。有些购房人在购买时明明对《补充协议》的条款不满意,但还是闭着眼睛签了字。

  你在《补充协议》和《商品房购销合同》上签了字,合同即成立,现在你很难提出开发商欺骗,订立合同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的相关证据,所以你现在想反悔解除合同,这种可能性是较小的。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