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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552 ℃

      一、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 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 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 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所以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来说是不需要公证的,但是特殊情况除外!

      二、房屋买卖过程中,哪些人的买卖合同需要公证?

      1、外国自然人;

      2、华侨,包括居住在境外持有中国护照无国内身份证明者;

      3、港、澳、台居民;

      4、在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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