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29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中秋十一欲掀购房热 消费者仍需谨慎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2 ℃

  八月以来,无锡楼市一改新政后的颓风,成交量大大增加。进入九月,中秋节、国庆节即将到来,势必会掀起新的一股购房热潮。小编今天就跟大家聊聊购房需要注意的问题,希望给假期里要置业的网友提供一点帮助。

  首先,一定要做好财务安排。大部分家庭在第一次买房的时候都可能需要申请贷款,只要您前往咨询银行经理、贷款经理、或地产代理,他们都能够为您计算所能借贷的额度。而且每家的银行申请贷款的标准都有差别,针对每个贷款人的情况,贷款限度也各有不同。首次置产者还要准备房价的5%至20%作为头期款,所以在看房之前最好事先订立财务预算,以免浪费自己的时间。

  做好预算以后,就可以开始选房了,首先就是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地段。那么何谓适合自己居住的地段呢?其实就是您所熟悉的地区,您了解住处周围的环境情况,以及配套措施,如学校、购物地点、交通等,当这些配套措施基本上能满足您的需求时,这就是最适合的地段。

  其次,选择房型别盲目贪大。 如果是年轻人首次置业,选房切忌好高骛远,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房型。若在未来5年内不打算要小孩,可以选择面积较小的住房,一般两居室住房足够。若近期想要小孩的年轻家庭,则应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两室或小三室的住宅。如果是改善型住房,必须考虑购买三室以上的住房,同时最好能有两个卫生间。

  选择好了某一套房屋以后,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购房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对于补充协议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