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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协会会长:购房应避免四大不良消费倾向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899 ℃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宋春华27日表示,当前我国一些购房者的消费理念存在着贪大、超前、炫富、浪费四大不良倾向。

在27日山西省2008房地产高峰年会上,宋春华说,当前,我国广大置业群体的消费理念,总体上趋于理性,但仍然存在着以下四项不良倾向:

第一是盲目贪大。宋春华说,中国人到底要住多大的房子,有住100平方米的,有住200平方米的,说不清楚,但总体来说,存在着盲目贪大的现象。

第二是超前消费。宋春华表示,时下一些年轻的工薪族,一买房就想买好房型,而且是大面积,买不上就有点不高兴,这种没有梯度意识的消费理念是不理性的消费。即使横向比较,韩国的大学生也要毕业八九年后才有条件买一套房子,而且往往不是大户型的。

第三种不良倾向是一些消费者存在着炫耀和摆阔的心理。购房对他们来说,不是纯粹的消费,而是当成一种身份的象征,利用房子来炫耀自己。

第四是浪费。宋春华说,盲目贪大、超前、炫耀,这些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浪费,另外从住宅的技术本身来看,特别是节能方面,浪费现象同样比较严重。

宋春华表示,购房实际上就是一种消费行为,用以满足人们居住的需求,广大消费者在避免这些不良倾向的同时,应该提倡中小户型,倡导科学文明的消费模式。而所谓科学文明的消费模式,主要是指合理适度、梯度消费、节约资源。

宋春华认为,在消费者调整消费理念的同时,国家也应鼓励开发建设中小户型的普通住房,以优惠的政策加以扶持,反过来讲,对大户型特别是豪宅,应该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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