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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知识:房子更名,一买一卖更实在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39 ℃

    匿名问:我的房子是以我姐的名字购买的,现在所有手续全办完了,正在还款,10年期限。现在我想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打电话询问开发商,说房产证要半年后下来。我想问:如何能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

    虽然双方有亲属关系,但是不代表房子属于双方的共有财产,因此将房子进行过户需要到当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必须要严格按照买卖合同来签订协议书,以买卖的方式进行房屋更名。实际上,房屋更名的实质是买卖的关系,过程中需要交纳4%的契税、5.5%的营业税、千分之一的印花税、80元登记费、20元配图费、1%的个人所得税、交易费是每平米6元,一般来说是5个工作日可以完成。也可以选用赠予的方式,赠予过户与买卖过户相比是在应缴税款的基础上多一项公证费,而且需要交纳20%个人所得税,这项税款直系亲属可免。

    不过这位读者的问题是,房产证暂时没有办理,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因此目前只能通过买方、开发商、银行三房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来改变购房合同的主体,同时,合同主体虽然改变,但是还贷款方并不改变。虽然这种方法的法律关系比较简单,但是在协商的同时依然存在一定风险,而且需要签订的协议也比较繁杂,开发商和银行对此应比较反感,因此,协议达成的可能性不大。建议这位朋友在拿到房产证之后再通过买卖、赠予等方式进行房产过户。

    在这里,主持人提醒购房者,买房是大事,手续办理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条文,不要怕麻烦。否则,原本是喜事,很可能因为购房者的不小心,而成为了一件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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