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8月15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二手房税收新政详解:低于90平契税降至1%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65 ℃

  为使市民了解住宅二手房税收政策的变化,昨天,“中国大连”政府网站“在线访谈”邀请了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围绕“住宅二手房税收政策”有关内容与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

  大连市地税局针对大连市房地产市场的状况,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年10月,又出台了若干房地产交易优惠措施:

  一、是提高了市内四区普通住宅的价格标准,将普通住宅的价格标准统一提高到10000元/平方米,如住宅同时符合10000元/平方米以下,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0以上这3个标准,就属于普通住宅,可以享受优惠的契税税率;

  二、是对单位、个人转让住宅二手房,暂缓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免征印花税;

  三、是个人买受住宅,免征印花税;

  四、是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在2009年6月30日前买卖房屋的纳税人均可享受此项新政策。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