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6月20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二手房买卖合同与新规冲突 能否代收房款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59 ℃

“武汉上月启用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上还规定中介能代收房款,可昨天建设部的新规定说中介不能代收房款,到底该如何是好?”昨日,细心的王小姐来电询问。
  据悉,从10月20日开始,武汉市所有房产中介公司在提供二手房居间服务时,都将使用最新印制的武汉市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
  王小姐卖房时,中介公司就提出,根据合同条款,希望替她代收房款,她则怕中介拖延放款时间。记者看到,合同的付款方式第一款中明示中介公司可以代收房款。一些市民担心,明确中介可以代收房款,万一交易完成后中介拖延不放款,或者中介携款跑了,带来的损失就很惨重了。
  上月31日,建设部通报了北京等城市12个违法交易案例。建设部相关负责人也同时表示,房地产经纪机构今后不得再直接管理客户资金,以避免客户利益受侵害的情况发生。
  武汉市房产局介绍,武汉的二手房居间合同是在建设部出台规定前已经发布并实行的;另外,合同中关于付款方式除了可以委托中介代收外,也可以买卖双方商定付款方式,如买方直接付款给卖方。据介绍,根据房屋居间合同的使用情况,一年后,房产部门将对合同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并重点监管中介代收房款的行为。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